查看更多空气质量指数 绥化空气pm2.5实用查询——绥化空气质量指数
绥化市环境保护局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查研究。
(二) 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申报中央、省、市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参与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三) 政策法规科 负责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和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审查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协调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建议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各县(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科技标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组织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和新型环境问题风险评估;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组织环境保护技术引进和推广。
(六)环境影响评价科 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规章;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落实区域、流域建设项目环保限批政策的实施;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污染防治科 拟订水、大气、噪声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等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和跨行政区域联防治污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管理城区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各类污染源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审批,拟订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和建设项目总量核定。
(八)自然生态保护科 负责全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管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九)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负责全市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十)绥化市生态市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综合、协调生态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制定生态市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对生态县(市)建设及市直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生态市建设的相关经济、技术政策;开展生态市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机关党总支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 为市纪检委(监察室)的派驻机构。
(十三)污染物总量控制科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主要职责:建立并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及总量控制计划;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
(十四)绥化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十五)环保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的环境安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牵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
(十六)开发区分局 主要职责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